四川捷思律师事务所
答: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。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不能解除,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,下列情况下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1.协商一致;2.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;3.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;4.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5.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,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;6.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;7.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;8.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;9.企业重整;10.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;11.企业转产、技术革新、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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